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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立法修法:投票日投票所禁200公尺內,照相錄音監票,違者罰者3萬~10萬,刑者三個月刑期。

提議者 宗興

已附議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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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3-04
檢核
2023-03-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5-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希望政府,立法修法:投票日投票所,禁200公尺內,照相錄影監票記錄,立刻驅離,違者罰3萬~10萬,刑責3個月刑期( 賄選, 貪污, 判國, 共諜)能速判速判   落實司法,人民有感

選舉日投票日,違法行為,照相錄影記錄監視,違害民主選票

賄選, 貪污, 共諜, 判國,檢調司法審理,慢慢長路1年~10年,讓人民對司法失望     立法修法:速審速判    

利益與影響

選舉投票,選出適合有能力,侯選人

立法修法:選舉投票,更公平乾淨      賄選, 貪污, 判國,, 共諜,能速審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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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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