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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善良風俗有法源依據

提議者 Sophie

已附議3920 (時間已截止)

尚須108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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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27
檢核
2020-10-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日前,一名台灣媳婦在臉書發文「我婆婆殺了我」之後,她結束自已的生命。

但這婆家卻完全沒向外家報喪,而娘家親戚看到臉書才驚覺出事,主動聯繫婆家,遺體已送至殯儀館,差點見不到最後一面,叫娘家父母情何以堪?

 

在台灣習俗有「報外家」又名「報外祖」、「報後頭」之禮。此一禮儀源自於昔日女權不彰,許多女子出嫁後常受夫家謀害或虐待至死,為避免冤情難申,所以娘家有權前來檢視遺體,宛如今日之驗屍。迨檢查完畢,娘家代表無異議後,方可入殮下葬,流傳迄今,演變成母喪報外家的禮儀。

出嫁女喪,娘家角色(喪禮地位)很大 所以台灣有句俗語: 「死爸扛去埋,死母等待後頭來」,也有向娘家「報喪」和「辭外家」的儀式。而且家祭也必須等娘家代表出席才能開始!婚禮也一樣:「天頂天公,地下母舅公」,娘家始終地位重要!

這婆家人生前欺負媳婦,人死後欺負娘家人。敢這麼欺負娘家人,對待媳婦會好到哪裡去?一個明理的台灣婆家豈會在第一時間封鎖消息不通知娘家人來看女兒最後一面?並阻止娘家看女兒的遺物?還說辯一切都「合法」、「合程序」。台灣人善良公義何在?且屍體相驗的過程全在對媳婦不善意的婆家完成,又說婆家有勢有錢,難道這過程不會有收受賄賂的問題?

 

在古今的婚姻,女子曰「嫁」,男子曰「娶」。嫁者脱離自家,娶者迎接新人。此結構顯然對娘家有侵奪之嫌,因此古人輔以「母舅」之禮,感謝娘家辛勞。足見古人純樸之善良,務求圓滿,所謂「禮儀之邦」。

 

而今強調性別平權,婚姻的概念也逐漸從有附庸關係的嫁娶變為平等的「結婚」,甚至同性婚姻也已合法。却無任何法律保護「娘家」的權益,以致遇到惡婆家,娘家也無法可依,眼睜睜見女兒遭受「打包處理」,也無處申冤。在這種社會結構下的台灣,要台灣女兒們如何安心「結婚」?

請政府務必重視此一議題,為我們打造真實的「婚姻平權-婆家娘家平權」的國家。

 

建議:須把「通知娘家親屬」寫入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勘驗屍傷應行注意事項,讓台灣善良風俗有法源依據。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180&fbclid=IwAR0X7rxiDzWOYlb06NIl3oz5wqMJP25ErmiIVTRiwtZE-HD2TcX8qK0Pd18

 

 

 

利益與影響

 

 

在古今的婚姻,女子曰「嫁」,男子曰「娶」。嫁者脱離自家,娶者迎接新人。此結構顯然對娘家有侵奪之嫌,因此古人輔以「母舅」之禮,感謝娘家辛勞。足見古人純樸之善良,務求圓滿,所謂「禮儀之邦」。

 而今強調性別平權,婚姻的概念也逐漸從有附庸關係的嫁娶變為平等的「結婚」,甚至同性婚姻也已合法。却無任何法律保護「娘家」的權益,以致遇到惡婆家,娘家也無法可依,眼睜睜見女兒遭受「打包處理」,也無處申冤。在這種社會結構下的台灣,要台灣女兒們如何安心「結婚」?

請政府務必重視此一議題,為我們打造真實的「婚姻平權-婆家娘家平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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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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