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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級距改以每分鐘平均排氣量/耗電量徵收

提議者 C844

已附議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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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6-18
檢核
2023-06-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8-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油車的級距計算以汽缸容量作為標準,電車則是功率大小,然而實際跑在路上並非要全程油門/電門踩到底,而且油車還有二行程以及汪克爾引擎兩個異類,二行程是曲軸轉一次點火一次,現有的大部分四行程則是曲軸轉兩次點火一次,汪克爾引擎(轉子引擎)則是曲軸運轉一次點火三次,造成不公平徵收。

 

   將徵收標準改為計算車輛在有一定負重的情況下,在一般道路(時速50~60)以及高速公路(時速80~100)行駛時的每分鐘平均排氣量/耗電量。

 

    

利益與影響

    更容易得出該車輛平時行駛時會排出多少汙染源以及能源消耗,級距判定上也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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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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