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品勳
檢核未通過
我是一名高中學生,因為在本學期中出現較多缺曠情形(雖然功課都有完成、考試表現也不錯),卻被學校依據規定,以「缺曠課程時數達三分之一」為由直接扣考,導致無法取得學分。
雖然我理解出席率對學生自律和責任的重要性,但我也認為現在的規定過於一刀切,沒有考慮學生實際的學習成果與努力。我的成績一直不錯,作業也準時繳交,我會在家自主複習、做筆記,對學習內容非常熟悉。
相較之下,有些同學雖然天天到校,但上課時睡覺或玩手機,考試分數極低,卻能順利取得學分。這讓我對制度的公平性感到困惑與失望。
我真心希望教育部能重新檢視「缺曠三分之一即無條件扣考」這項規定,讓學校在處理這類情況時有更多彈性,例如:
依學生實際學習成果做個別評估
允許補考或補交作業作為補救
鼓勵學生自我負責而不是強調單一出席標準
我並不是拒絕學習的學生,我只是對傳統學校的學習方式不太適應,但我仍然很努力。希望教育制度可以尊重多元學習者,給我們一點理解和彈性。
非常感謝您撥冗閱讀這封信,也感謝您在繁忙工作中仍願意聆聽學生的聲音。
盾
此致
敬禮
學生敬上
規定缺曠3/1即扣考的
好處
(制度方立場):
強化學生的出席紀律與責任感
→ 避免學生隨意曠課、無法管理時間。
保障教學現場秩序與參與度
→ 教師授課若學生頻繁缺席,會影響課程安排與討論品質。
公平性(形式上的)
→ 所有人都遵守同一規定,避免學校被指偏袒特例。
配合考勤制度與教育評鑑
→ 學校必須呈現良好出席率給教育局、教育部檢查。
學生與批評者觀點的「問題與影響」:
缺曠3/1即扣考的
負面影響
忽視學生實際學習成果
→ 有些學生雖缺課但自學能力強,成績好、作業認真,仍被懲罰。
一刀切,缺乏彈性與人性化處理
→ 沒有考慮學生的個別原因(心理壓力、家庭困難、適應障礙等)。
導致學生失去學習動機與希望
→ 學生可能因被扣考產生自我否定,甚至更排斥學校。
不公平對待不同類型的學生
→ 有人來學校卻在混,卻因為滿足出席而拿學分;反而努力學習卻因缺曠而被淘汰。
無助於真正學習品質的提升
→ 把「人有沒有坐在椅子上」當作學習成果的標準,偏離教育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