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enFang Hsu
已附議54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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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中,如有車牌汙損、脫漆、無法辨識之情形是會被開罰的,要解決這問題必須至監理所換取新牌,但與車牌相關之權益(保險、行照、ETC、道路救援、車廠維修紀錄)必須辦理變更,過程實在冗長,如果有遺漏變更可能會造成自身權益的損失,或是同一個車號已使用許久,車輛尚未損壞,但車牌可能因各項因素有所損傷,對於比較愛護自身車輛的人而言,也只能自行處理。
希望各項車牌(汽、機車)可自付工本費進行重製,過程期間可先暫時領用臨時牌(一換一),避免更換車牌照後各項權益必須重新辦理,也能讓同一車牌號持續使用,避免可用車牌號碼持續減少
利益:
影響:
車主只需去兩趟監理站並繳交一定的重製工本費即可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