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ustice
已附議1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4個附議
1.居住於社區型集合住宅,但由於各種因素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所以第一時間遇到問題不知向誰求援,又或是管委會無法處理
2.礙於公民素養問題,鄰居將車子、摩托車、雜物置放在社區道路路上造成堵塞,明明是相通的社區道路卻因車子、摩托車隨意停放造成道路封閉或是堵塞情形。
3.礙於社區道路性質上為私人道路,向交通局、警察局反映,但最後不是落得踢皮球就是回復一句社區道路無法處理,或是拿出公寓大廈條例叫我們自行處理。
4.社區道路也是供民眾通行的道路,應受公權力保障與管理。
5.建議政府應修法將社區道路明確納入法規裡,保障市民的安全與權力,例如納入交通道路處罰條例,明確指出堵塞道路妨害通行就應受罰
1.車子、摩托車堵塞社區道路、迴轉地帶,造成居民出入不易
2.萬一災害來臨,救護車、消防車無法正常行駛或是迴轉,變成進入社區後無法掉頭,只能倒車方式離開社區,嚴重影響救災動線以及時間,也可能因為如此,錯過救援的黃金時間
3.法律應在第一時間保護善良的老百姓,明明不對的是那些自私自利的人,但後果卻要集體承擔
4.預防勝於治療,別因為他人的自私自利造成別人的身家財產生命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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