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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61594
當父母必須經過考試 包誇財產 人格 人脈 以及各項基本人類該有的常識考試可自願參加但未通過者必須當場槍斃且整個家庭年收入如低於200萬經查核後政府會寄信函同時派專人到訪告知(有必要時可直接開槍擊斃垃圾父母)從那一秒開始該家庭子女將獲得合法殺死父母的權利其後屍體能拿去超商請店員向政府申請獎金如果子女未在一個月期限內殺死父母子女將面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施後將不再有披著父母皮的垃圾存在台灣任何一個角落國民水準直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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