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討厭二手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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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各式公寓大廈等各種私人住宅區內抽煙,直接影響或是間接經由公共管道間管路飄散至鄰居家等各種影響他人健康、安寧、干擾等行為。違者最低處以新台幣一萬元整罰鍰,或是累犯者罰以拘役,經勸阻無效又屢犯者,可強制其搬離該住所!
家是每個人放鬆、休息的地方,也是私有財產,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他人的二手煙,飄散至家裡,或是住宅區內,對於不抽煙的人非常困擾,如果家裡有老人、小孩、孕婦、氣管等家人,精神上的折磨與身體上的不適,都讓人感到焦慮且難以忍受,二手煙更是國際上普遍確認會影響健康的氣味,為什麼因為抽菸者的方便,導致其他一般民眾受影響,而這影響是全面性的,也是公認會影響健康的,希望可以確實立法,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即使報警也無法受理,或是沒有任何法條可以簡單使違法者受到處罰,即使上網搜尋相關判例,也僅一例成功判決,但舉證方式困難重重。希望各界重視此項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