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辰
檢核未通過
建議政府應該要針對鄉鎮市上的樹木(不分地上產權,國有地或是私有地,只要非自然景觀或保護用地)「地方樹木管理保護條例」並針對每一棵樹建立樹籍!
我的訴願是
1.所有在鄉鎮市上的樹,無論生長在何處(只要是住宅區、商業區、國有地)都應該要有地籍跟身分登記,地主有照護責任,地方政府協助照護並有管理之責任(不管它的地上產權是屬於誰!)
2.若樹木生長問題(生病、蟲害),或民眾需要在其生長環境做建設、解決民眾居住需求、公共安全的建設需求
地主有義務做通報,即為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評估。
(地主若未適時通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之所轄局處,應予以處以罰金。)
3.承2.主管機關,地主通報後需要移植樹木或是修剪,兩周內需要派專員(對樹木生長了解專業、相關人員)了解、會勘,並針對需求做出決議。
4.承3.若決議有修剪、移植、搬運、砍罰等直接動用樹木之需要,其相關工程,委外廠商主管機關招標審核,工程期間,主觀機關須派員到場監督。
5.若樹木生長到具有一定文化價值,經地方政府主管單位評估,可以登記為「特別對象」,並且每年地主在該樹管理上可以申請津貼。
我居住台北市,我認為在台北市「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非常歧視樹木,因為它成立的目的是在於樹木的文化保護,而非自然生態、環境、公安的設想相當匱乏。
何況台北市的「樹木保護對象」有一定的條件:
樹胸高直徑0.八公尺以上。
二、樹胸圍二.五公尺以上。
三、樹齡五十年以上。
四、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之樹木,包
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
前項樹胸高直徑,指離地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樹胸圍,指離地
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
而我家住信義區泰和里,我們家附近有一步道,步道上有蓮霧樹,那棵樹生長很茂盛,但在近兩個月內被砍成枝幹全無!
原因是因為里長認為颱風期間,如果蓮霧枝幹被吹落,吹到旁邊的溝提會造成堵塞,甚至另一旁的道路、步道會導致用路人的安全。但問題是,這樣的修剪方式,是直接把主枝幹砍掉(截幹修剪法,台北市樹木修剪條例嚴格禁止這樣的修剪方式),不但嚴重影響樹木生長發展,而且之後獲樹木活下來,長出來的新枝幹沒有支撐力,颱風一來更容易被吹落。
這塊地雖然是國有地(水利處所有),但因為樹木條件未達台北市的保護用樹條件,地也不是用來做公園規劃,所以跟私有地一樣當地法律根本沒有辦法規範。←而這樣的情況,並非完全是里長、地方基層的責任,主要是在於執行沒有專業評估,也疏於通報流程與制定更好的法令管理
更早在蓋步道的時候,這棵樹木還為了配合步道,被步道攔腰鋪蓋,對於樹幹的生長方式加以限制,生長上比一般樹木更難以到達當地樹木保護的條件。
台北市是首善之都,就連在台北市政府所在的信義區,都對護樹採以"古蹟保護"觀點,而非與自然環境保護的觀點去規劃,甚至只能規畫路樹、公園用樹,其他私有地、國有地一概不管理!我認為這樣的法令需要中央跟地方配合規範。
我相信其他縣市有更多這樣的情況,希望政府可以看見樹木對民眾公共安全、居住生態綠化、公共安全的重要需求!
(圖片我提供我們泰和里目前的個案,現在樹兩周後看起來是死掉了,沒有長葉子。)
連結提供:
別再這樣修剪樹啦!破除常見迷思,正確的樹木修剪法 - 農傳媒
樹木斷頭修剪的便宜行事,埋下了颱風來臨時的危機! - PanSci 泛科學
(上述兩個連結,給大家科普樹木修剪的必要性)
護樹的爆料公社
(這裡有很多縣市的類似個案,大家可以看這些樹在私有地上的悲劇故事)
泰和里粉絲專頁(我寫的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