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邊
已附議39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603個附議
一般“我國國民”聘請外籍家庭幫傭/看護規定非常嚴格,不符合資格的家庭就只能花每個月 5 到 8 萬聘請本勞,這對於一般普通雙薪家庭而言根本無法負擔,通常結果為:
一、多半變成婦女辭職/留停在家照顧小孩/長輩,造成國家勞動人口減少
二、乾脆只生一個小孩或是不生小孩,造成生育率下降的國安問題
反過來看,來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 ”卻只需要收入達一定條件或一定的職位(詳如附圖),就能申請便宜的外籍家庭幫傭!這對於辛苦、相對低薪的台灣家庭來說完全不公平!
參考香港及新加坡的制度,只要有負擔能力以及有需求者就能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一、香港:僱主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產,以證明僱主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僱用該名外傭。
二、新加坡:僱主必須年滿21歲及以上、不是未解除的破產人且具有充分理解和履行作為僱主責任的心智能力。
強烈呼籲我們的政府還有勞動部的長官正視國民的需求,放寬聘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限制,育兒家庭父母才更有餘裕生養小孩、高齡長者有人協助照顧,工作者才能無顧慮的安心工作!
改善婦女勞動參與,支持女性工作權,提高生育率:現代女性普遍教育程度高,卻可能為了照顧家裡老人、小孩而放棄職涯,請問為什麼我們國家培育出來的女性人才有很高的機率要去做家庭勞力密集的工作?家庭任何一方的工作權都不應該被犧牲!我國的勞動力與生育率的國安危機需較寬鬆的外籍家庭幫傭政策來幫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