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Draft Rules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PPPP
已附議8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7個附議
訂定規範,並說明宗教團體放生前需經放生當地之行政部門認證許可,且放生之生物不危害當地物種、環境、居民的前提下,才可允許放生
進行規範後,當地的原生物種不會造受迫害,附近的居民也不會因此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具攻擊性的生物攻擊,環境也不會被破壞,宗教團體也可依規範進行放生,這樣一來宗教團體與民眾、各界學者之間的問題也可迎刃而解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