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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服役滿10年可拿到榮民證資格下修為9年

提議者 鴻鴻

已附議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8-11
檢核
2020-08-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0-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軍人服役滿10年才可有領取榮民證資格,但服役未滿10年只能領取二類官兵權益卡(期限到了就失效了),現今服役的軍人越來越多,往往因其他因素無法待滿到十年,但這些官兵於服役期間保家衛國,為單位盡心盡力做事,建議退輔會能從原本十年下修為九年。

利益與影響

能讓更多服役官兵規劃自己的軍旅生涯,畢竟有一張榮民證是一輩子最大的榮耀。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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