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av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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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檢討中華民國刑法中數罪併罰制度於強制性交案件之適用方式,落實一罪一罰精神,確保每一犯罪行為皆獲得獨立且相當之法律評價。
當一個人遭受多次性侵時,對受害者而言,那不是「一件事」,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
然而,在現行中華民國刑法制度下,若加害人涉及多次強制性交行為,最終常透過數罪併罰制度合併計算刑期,使多次犯罪行為的刑責被壓縮。這樣的制度設計,容易讓社會產生「多做多賺」的不當觀感,也讓每一次受害經驗未能獲得應有的重視與評價。
相較於美國等國採取逐罪累加之量刑方式,使每一犯罪行為皆被清楚計算並呈現,我國制度仍有檢討與精進空間。
因此,建議針對強制性交罪進行制度調整:
明確強化「一行為一罪」原則,確保每次犯行獨立評價
檢討數罪併罰制度之適用,避免多次性侵行為刑責過度合併
對於多次犯行設置合理之加重處罰機制
本提案並非單純追求重刑,而是希望讓每一次傷害都被看見,讓司法結果更貼近被害人的實際感受,並提升社會對公平正義的信任。
不是要判得更重,而是不能讓每一次傷害被「合併消失」。
一、對被害人之影響
本提案有助於確保每一次性侵害行為皆獲得獨立評價,使被害人之受害經驗不因制度合併而被弱化。透過強化一罪一罰精神,可提升被害人對司法體系之信任,並減少「傷害被打折」之感受,有助於其心理復原與社會支持。
二、對司法體系之影響
調整中華民國刑法中數罪併罰制度於性犯罪案件之適用方式,將使量刑更貼近個別犯罪行為之實質內容,有助於提升裁判結果之說服力與社會接受度。
雖可能增加法官於量刑時之審酌負擔,但有助於建立更細緻且公平之審判標準,長期而言可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對社會安全之影響
透過避免多次犯行刑責遭過度壓縮,能強化刑罰之嚇阻效果,降低累犯風險,並傳遞明確訊息:
每一次侵害行為都將被嚴肅對待,而非被制度性稀釋。
四、對法律制度之影響
本提案並非推翻數罪併罰制度,而是針對性犯罪之特殊性進行適度調整,使法律在保障被害人權益與維持刑罰體系平衡之間取得更佳配置。
此舉亦可使我國制度在維持人權保障原則下,逐步接軌美國等國對重大性犯罪採取較嚴謹評價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