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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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國道警察於高速公路執法安全,一再受到考驗,不僅是國道警察本身的安全受到危害,民眾的安全也會受到危害,所以建議加快腳步,更換國道警察車車輛,及目前國道警察車使用的燈號,以維護國道警察執勤時的安全。
1.目前國道警察車使用車輛,還是以轎式車輛為主,但目前台灣用路人使用的車輛,越來越多是休旅車,國道警察車如果還是轎車為主,未來就可能真的是隱藏在車陣中,所以建議可以更換休旅車種,依據執行任務可以分為轎式或是休旅車,如果考量休旅車性能較差,目前性能車廠都有推出,高性能的休旅車種,像是藍寶堅尼、瑪莎拉蒂、保時捷。一般高級車像是賓士、奧迪、volvo 、BMW其實休旅車性能也都不差。
2.更換國道警察車使用燈號,未來可能多增加幾種可辨識燈號,讓駕駛人可以一目瞭然,可以知道前方的警察車在執行什麼勤務,像是可以增加可以升降的警示燈,空拍機升空警示,也可讓更遠的距離就看到有事故發生,而且警察也不用在車輛後方擺放交通錐,避免過程中遭受撞擊,駕駛人也可以提早做反應。像是鄰國日本,韓國,都有可升降燈號裝置,可以提供我國參考。
3.修改道路交通管理法規,未來見到不同的國道警車警示燈,駕駛人必須依據規定行駛,譬如說未來警車執勤,兩公里外就可見事故處理中燈號,未來駕駛人就必須於一定距離之外減速行駛,警車開啟燈號後,高速公路最高速限隨即降低,讓駕駛人減速慢行,提早反應,避免二次事故。
未來將增加政府對國道警察執勤時的支出,但這樣的支出不是沒有代價,未來國道將更安全。
法規訂定後,未來國道事故發生後,塞車可能提前反應,但駕駛人提早反應,也可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也可能因為提早反應,未來國道會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