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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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led做出明確的使用規範 :
目前市面上充斥著許多的led大燈,但是許多的廠商只為了賺錢,常製造出不適合或者是不良的產品 , 致使許多改裝車頭燈的人買到不良品 , 再裝上機車使用後 使台灣路上常常出現許多直接照射對向用路人眼睛或者使前方車輛後照鏡出現影響行車安全的閃光(俗稱打鳥燈),亦或者是出現其他影響用路人的大燈。
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 , led大燈技術也日漸成熟,許多車廠在新車一出來時,即是使用led大燈,而非一般的鹵素燈泡。使用led也有許多的好處,像是省電,更亮等。然而依照現行法令規定,並沒有對led燈作出規範及禁止,導致路上車有的led是合法,有的led又不合法之亂象,不啻如此,若將配有led大燈之車輛送驗,也能通過測驗。
同時,在晚上,山上,起霧,巷子,郊區等地方行車時,常常因為汽機車本身設計之原因,大燈並無法滿足需求,有時也會造成意外。
建議事項
對led做出明確的使用規範 :
1. 制定led製造的規範及檢驗制度,例如像是商檢。需要製造商在出產之前,必須送交管理單位查驗,通過 才能販售。
2. 制定明確使用規範,以防止亂象造成交通不良。例如 禁止使用打鳥燈,或者使其他用路人無法正常駕駛 車輛之燈 。依照現行法令限制使用隻顏色,例如選用相近於鹵素燈泡之3000k至4300k 之白光或淺黃 光。
3. 查驗制度,例如 在改裝完車亮頭燈之後,必須至管理單位進行驗車,確保車輛光型,亮度,以及顏色是 否合乎規範。若不符合規範則要求改正或者復原,若檢驗合格,則應於行照上註明,使合理的改裝可以 合法。
4. 法律裁罰 對於沒有檢驗就逕行上路之車輛,造成其他用路人不適者要求其改善,或者經權責單位檢驗後 開罰,並且計點處理。
在科技進步得現今世界,使用led光源已經是不容忽視的客題了。且許多形況下原廠鹵素大燈皆會顯得不足夠,反觀外國及新出款式之車輛,一開始即配備有合法之led大燈,若禁止原廠出場時即不是led大燈之車輛升級led大燈,著實稍嫌不知變通,且有一國兩制之虞。
若能從源頭開始進行管制,使有需求的車主能購買到合格又安全的led大燈,也能夠遏止滿街打鳥燈的現象,使合理升級led大燈,彌補原廠之不足之車主能夠合法上路。此外,合法化不但可以使路燈不足,天氣狀況不佳時,用路人得安全提升。同時也因為有法律規定,對於亂改大燈致使用路人造成不適及危險的車主,也能更依法有據的開罰。對於現在的交通來說也更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