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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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有許多中華民國國民,實際上有他國國籍,也因為這樣,可以依法免除許多義務。
而且有他國國籍,對於國家認同度就相對沒那麼高。
我覺得可以參考日本國國籍法,日本國是限22歲以下國民可以多重國籍。
我提議,修法為20歲就要選擇是否繼續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多重國籍造成了許多法律漏洞,延伸出不少法律問題。
再加上,目前國家的認同度還不是很高,希望國籍法的修法來提升國家認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