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evin W
檢核未通過
近來勞基法修法爭議不斷,新法實施不到一年的時間,執政黨就想再次修訂勞基法,立場卻和上次態度180度大不同,大幅放寬各項對資方的限制。
為了反映與獎勵勞動部在一年之內改變如此劇烈,已下三點提案
1. 勞動部更名"資動部",以表揚其近來發言與彰顯核心價值
針對修法爭議,勞動部立場短短一年內反覆不一,同一個部長,原本堅持現行法律是方向正確且不需修正,但在賴清德院長上台後,態度確立刻轉變,不到一個月時間就推出極度放寬的修法版本,震驚全台灣,資方欣喜若狂,勞工則嚇到吃手手。
勞基法本應該是勞動工作者最基本的勞動保障,勞動部本應是守護勞動安全的最高行政機關,然而,面對此次倉促修法,勞動部一路走來卻拿不出”修法後”相關的研究報告與數據。針對各方勞動學者,勞動部法規會委員,立委,勞團與基層勞工的反彈,被質疑把例外變通則,把通則當例外。勞動部永遠的說詞都是”必須給資方彈性”,”無法向各位報告哪些產業有需求”等模糊方式回應。
勞動部此次為全國民眾示範修法髮夾彎,就是典型的上對下(行政院長對勞動部長),資方對勞方,老闆命令下屬,下屬無法反抗的不對等的勞資關係最佳體現,此舉”功德台灣,體恤資方”的堅毅精神,完全遵從府院高層上意而願意犧牲自己專業的表現,應予表揚。故建議勞動部更名為資動部,好便流芳百世。
2.為體諒資方,加班換補休計算方式應比照加班費倍數辦理,幫老闆省水電費
台灣薪資過低,工時過長,勞資沒有對等協商空間的勞動條件舉世皆知,但資方處境更是舉步維艱,君不見每次一談到要遵守勞基法發,必須依法發放加班費時,資方代表常說:快撐不下去了。
為體恤台灣資方常未有足夠資金依法發放加班費的營運困境,故再次呼籲: 加班換補休計算方式應比照延長工時計算方式辦理(乘1.33,1.66等),而非一比一計算不等值。此舉不但對勞方較公平,且增加員工合理的補休天數不用去公司,也可以幫資方省下公司水電費。如此積少成多,可以讓台灣的老闆更有競爭力與減輕資金不足的心理負擔。
2.參照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出任模式,中央部會勞動首長任免,由勞工投票與遴選模式辦理
勞動首長尤其勞檢或勞安單位如能有民意基礎,方能有空間與他的上層進行”對等”協商,而不會只是做功德,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就是最好的例證。因此,勞檢單位與相關機構首長,應開放勞工(具勞保資格者)投票,再行遴選,以實質代表勞工聲音並對勞工負責。(可參考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當初I-VOTING全民遴選機制)。
[重新複述我的三項提案]
[此提案利益與影響]
1. 勞動部改名資動部後,可以名正言順的替行政院政背書,而不用遮遮掩掩很辛苦,此舉有利於行政運作,為台灣之福。
2. 加班換補休計算機制改為更依比例計算(乘以1.33與1.66而非現行可以1比1),增加員工公平合理的補休天數,員工不去公司也可以幫資方省下水電費,積少成多,以體恤資方常未有足夠資金營運之困境。
3. 透過勞工投票與遴選機制,勞動與勞檢機關首長雖仍為公務員,但卻有民意基礎可以和院長或部長有協商空間。(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是最好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