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鬼才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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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電子收費系統於2025年屆期約滿時收歸國有,引進第三方多元支付平台,開放多元的支付方式給民眾自由選擇。
ETC收歸國有的好處:
1.國道電子收費系統收費服務如同電力、水力等民生公用事業,收歸國有由國家經營,可避免單一財團壟斷。
2.澳洲與加拿大在國道收費系統原本也是採取BOT方式,由民營企業進行承包,但在經營的合約到期後,收費系統之所有權即移轉給政府,而不是持續交給特定財團經營。
3.未來的ETC在收歸國有後,可用交通部既有之車牌辨識技術,使民眾可以有多元選擇,不用侷限在「必須」安裝eTag的困擾。
4.就長遠來看,引入多元第三方支付途徑,除可強化國家自主建立的台灣Pay市場佔有率,而多家的支付平台所提供的獨家方案或優惠更能使民眾受惠,達到政府、廠商、人民「三贏」局面。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