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詐騙車手應視為共同正犯並負有全額賠償被害人之責任,致人死傷者應以重傷害或殺人罪起訴。

提議者 RainyDay

已附議6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12-24
檢核
2024-12-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2-2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詐騙車手應視為共同正犯並負有全額賠償被害人之責任,致人死傷者應以重傷害或殺人罪起訴。

利益與影響

許多車手不斷再犯,只因為量刑太輕,甚至只需負擔少許賠償責任不用坐牢,但受害者往往因一時想不開而尋短,為嚇阻詐騙歪風故有此提議。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