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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不動產交易稅

提議者 小林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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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11-05
檢核
2019-11-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3-09
課徵不動產交易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行政院院會已拍板通過廢除印花稅法,預期將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廢除印花稅後原不動產移轉時需課徵印花稅變成無需負擔此稅負。不動產交易時只剩

買方取得建物時需課徵契稅,大幅降低不動產交易成本。此結果將增加不動產投資者以不動產當投資商品的交易動機,因此建議在廢除印花稅生效之時,同步

立法課徵不動產交易稅(只限買賣交易),以維持或增加不動產交易成本。

參酌其他國家不動產移轉稅負,建議課徵不動產交易稅,可參考如下:

1. 各課徵買賣雙方不動產交易稅,稅率為不動產實際交易價格的千分之一。

2. 買賣一年內取得而出售者,稅率為不動產實際交易價格的千分之二。

3. 針對自住型出售者(滿6年設籍自住,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提供定額減免1萬元至2萬元交易稅(由地方政府依當地不動產價格自訂) ,降低自住

    型出售者之稅負。

 

利益與影響

1.  減稅容易增稅難,在廢除印花稅之際將不動產交易方面之印花稅稅負移轉課徵不動產交易稅,較容易被接受,以建立長期合理的不動產稅制。

2.  以不動產實際交易價格課徵交易稅可降低不實的實價登錄價格(登錄較高的成交價需負擔較高的交易稅,否則就為逃漏稅)。

3.  課交易稅後之不動產實際交易價格紀錄可建置在財稅資料中心,作為評估原有不動產持有稅(即地價稅及房屋稅)實際稅負負擔率,待有約5~10年的相

     關資料時,可成為以實價課徵不動產持有稅之基礎與評估依據。

4.  可提高不動產投資者交易成本,降低不動產投機炒作。

5.  廢除印花稅後,另課徵不動產交易稅可降低地方政府的稅收損失,減少中央對地方政府在廢除印花稅後的補助金額。

6.  廢除印花稅後買賣土地交易稅捐為0(房地合一稅及土地增值稅為所得稅性質),易產生土地短期多次交易達到節稅(房地合一稅)的情形,課徵不動產交

     易稅可減少此機制的發生。(運用取得、改良及移轉相關費用金額小於成交價額×5%者,按成交價額5%計算,以此墊高交易價格來規避房地合一稅,

     如7.說明)

7.  例如甲以1000萬元買入土地,以1050萬元售出給乙,不用繳納房地合一稅。乙再以1100萬元售出土地給丙,即使一年內交易同樣不用繳納房地合一

     稅,(因可用成交價額 5%計算移轉等相關費用) 。在廢除印花稅後有可能一年內多次交易漲價的土地可以不用繳納任何稅捐,這會產生投機行為及不

     公平現象。

5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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