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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違停私人車位之新法規

提議者 停車

已附議7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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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10-01
檢核
2019-10-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1-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鑒於現有法條對於私人停車位完全沒有保障,幾無嚇阻功能,故常見外車擅停私人車位之糾紛,因此希望能夠擬定新法規,協助車位擁有者拖吊違停、並設定罰款,杜絕類似現象。

 

相關想法如下:

1.若未經同意擅停於已有顯著標示為私人車位者,經產權擁有者出示產權證明,得請警察機關協助拖吊,相關費用由違停者自理。

2.若未經同意擅停於已有顯著標示為私人車位者,經產權擁有者出示產權證明,除拖吊外得處一定金額之罰款。

利益與影響

現有法規對於違停者幾無懲罰可能,導致民眾私人空間受到侵害,卻又無能為力。若增加此法規將可有效保障民眾權益,也減少因停車糾紛鬧上法院之司法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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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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