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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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現有法條對於私人停車位完全沒有保障,幾無嚇阻功能,故常見外車擅停私人車位之糾紛,因此希望能夠擬定新法規,協助車位擁有者拖吊違停、並設定罰款,杜絕類似現象。
相關想法如下:
1.若未經同意擅停於已有顯著標示為私人車位者,經產權擁有者出示產權證明,得請警察機關協助拖吊,相關費用由違停者自理。
2.若未經同意擅停於已有顯著標示為私人車位者,經產權擁有者出示產權證明,除拖吊外得處一定金額之罰款。
現有法規對於違停者幾無懲罰可能,導致民眾私人空間受到侵害,卻又無能為力。若增加此法規將可有效保障民眾權益,也減少因停車糾紛鬧上法院之司法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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