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木本
已附議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7個附議
A.重新檢討國道各區段速度的上限及下限,
建議最高速限建議如下
1.非隧道區段全面上提時速30或40
2.隧道區段固定為時速100或110
3.交流道維持現行規定
B.速度分流乙事定時/不定時/宣導及教育用路人遵守
有關速度分流的速度上限及下限建議如下
1.內側車道
上限:非內側車道速限加20
下限:非內側車道速限減10
違者加強取締
2.最外側車道部份,建議變更為固定速率(EX時速90)
今日的交通工具及國道路面整備以不可同日而語,
最高速限訂得不夠高,只會造成車流疏解的延遲,
內側超車道的速限規則若不另外規畫,那就失去了所謂超車道的設計初衷,
整體來說自然就會造成疏運的困擾。
重新檢討調整後,可以預見將會提升國道的便利性,
整體來看,對於提升國家經濟動能會有相當大程度的幫助
因為
TIME IS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