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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香菸在台灣製造、輸入與販售。 2. 促進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

提議者 以達

檢核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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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1-21
檢核不通過
2020-11-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

1. 禁止香菸在台灣製造、輸入與販售。
2. 促進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2020年11月11日對於王郁揚所提“召開電子煙、加熱菸(無煙代用品)修法公聽會”之回應如下:

 


一、依據108年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國、高中生電子煙使用率有上升情形,分別2.5%及5.6%,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電子煙,遠大於成人0.6%使用率(107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鑑於國際電子煙危害嚴重,實證資料明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為國家競爭力及永續發展基礎,衛福部反對電子煙之製造、輸入及販賣。所以我的第一點提案:禁止香菸在台灣製造、輸入與販售。

 


針對以上第一點回應請問青少年的健康跟成年人的健康,哪一個重要?我認爲都是一條命,就一樣重要。既然電子煙危害嚴重,衛福部反對其製造、輸入與販賣,那一般香菸應該比照辦理,禁止其製造、輸入與販售。

 


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09年10月20日送行政院審查,預定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修法重點包括嚴格管制電子煙之類菸品與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產品、提高使用菸品年齡至20歲、擴大室內公共場所禁菸、加大警示圖文面積、嚴禁菸品贊助等多項策略。以加強新興菸品管制法源,共同守護下一代的健康。

 


針對以上第二點回應,菸害防制法雖然有修正,嚴禁吸菸的區域變多,但是取締執法上卻難以落實。比如在禁煙區吸煙,若非警察以現行犯取締之,民眾也無證據檢舉。亂丟煙蒂雖然可罰,但菸害已造成,事後開罰馬後砲根本無助於菸害防制。雖然禁煙區變多,民眾總找得到地方抽煙,而二手菸無遠弗屆,隨便都聞得到。現在室內不能吸菸,於是民眾就在騎樓、人行道吸煙。走在人行道、騎樓的民眾,也躲不了二手菸的侵害。

 


然而香菸危害國民健康有害無益,第一點提案卻數十年來無法落實必有其原因,故提出第二點:促進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

 


首先我要表明立場,我不吸菸且非常討厭二手菸,苦於生活中時常受二手菸侵害,希望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的原因,跟吸煙者的健康完全無關,吸煙者的健康讓他自己負責,我的初衷是要保護非吸煙者的健康。一個人拿刀自殺不犯法,但是拿刀砍人就違法。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想吸煙想幹嘛隨他。但是吸煙者會影響到他人的,就是二手菸。

 


關於香煙的煙

 


香菸的煙有主流煙和副流煙二種。所謂「主流煙」就是抽菸人吸入肺部的煙,而「副流煙」則是從點燃的香菸中冒出來的煙。根據美國衛生部門的調查:副流煙裏的焦油是主流煙的三─四倍,尼古丁是二、八倍,安息香比林(致癌物Benzpyren)是三、七倍,一氧化碳是四、七倍,而會刺激眼睛、鼻子的阿摩尼亞則高達五十倍。不抽菸的人時常會被迫吸的就是「副流煙」,「副流煙」對於不吸煙的人造成的危害,是不容我們忽視的。

 


我再強調一次,吸煙者的健康是他自己應負責的,所以「主流煙」在此不多做討論。而造成非吸煙者的傷害的,就是「副流煙」。雖然吸煙者也不想製造「副流煙」影響他人,但抽菸就是沒辦法,無法不點燃、無法控制風向、無法跑到渺無人煙的地方偷抽煙。我所提案的第二點,促使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就可以完全制止「副流煙」的產生,以保障非吸煙者的權益。少了「副流煙」,台灣的水溝蓋就不會成為菸灰缸。沒了「副流煙」,抽菸者可以在家享受他的尼古丁,而不用跑去廁所抽菸而影響整個管道間。沒了「副流煙」,就不會有煙蒂造成的公共安全火災事件。沒有「副流煙」,騎樓人行道就不會淪為吸煙區。沒了「副流煙」,在不影響他人健康下,可以光明正大的抽菸,不用騙老婆偷偷抽菸,減少夫妻間的欺瞞。沒了「副流煙」,非吸煙者的健康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而吸煙者不論一般香菸還是電子煙都救不了他。

 


電子煙、加熱菸的菸液、尼古丁液等一樣可以徵稅、管制。請現在一般香菸的菸商,也開始生產製造電子煙、加熱菸。而一般會製造「副流煙」的香菸,則加重稅,禁煙區若有「副流煙」則重罰吸煙者。

 


如果政府為了環境保護、為了空氣品質,大力推動電動汽機車,那推動沒有「副流煙」的電子煙、加熱菸合法化,可以有更直接且有效的給國人健康上的利益。

 


我不吸菸,我支持電子煙合法化。

利益與影響

保障非吸煙者健康

 

減少菸蒂量造成的公共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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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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