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宇祥
尚須4959個附議
一、問題陳述:
台灣自2011年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後,至今已逾12年仍無法開放重機行駛國道,探究其原因可歸納出以下幾點:
(一) 安全風險之考量
根據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107年度機車事故,發現大型重機死亡率為普通機車8倍(相關連結:https://168.motc.gov.tw/theme/motorcycle/post/1909091001868),交通部於2017年針對國三甲及台64線委外進行調查。結果亦發現大型重機不僅違規比率高於一般小客車,事故率也是小客車的11.6倍(相關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ocal/810355)。由此可見,在大型重機駕駛尚未養成良好駕駛習慣的現今,交通部為保護事故死亡率較高的重機駕駛而不開放行駛高速公路,實屬情有可原。
(二) 民意的普遍反對
在歷年高公局的民調當中,反對開放重機行駛國道的比率,109年為57.6%、110年為57.5%,而111年最新公布的民調,亦有59.3%民眾反對開放,更有89.8%民眾認為開放後會造成國道行車安全疑慮(原文網址: 大型重機爭取上國道!高公局民調出爐 「近6成反對」最怕2行為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216/2441745.htm#ixzz8Etb1poKA)。民調結果很明確的顯示,開放重機行駛國道並非目前的社會共識。
然而,法律已經完成修訂卻未執行是一個事實,明明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卻遲不作為,不僅讓有心人士不斷作為抗爭的依據,也並非作為法治國家的台灣應該出現的情形。既然十餘年來台灣社會仍無法形成讓重機行駛國道的環境與共識,那麼現在是時候該重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關於重機行駛國道的法規了。
二、提案訴求:
(一)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終止外界對交通部不依法行政之指責。
(二) 修法後仍應持續進行大型重機駕駛的安全宣導以及民意調查,待未來時機真正成熟時再討論是否有開放之必要。
(一) 讓近年來相關的爭議塵埃落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 交通部不用再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之上,可真正的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