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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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汽車美容蓬勃發展,衍生不少亂象。
空氣噴槍,在廿年前,就已經是勞安系列法規與研究裡(現在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系列)的特別危害作業場所主要噪音源!
1.空氣噴槍聲音、打蠟馬達聲屬於高分貝機械,使用時已超過住宅區分貝標準。
2.由於人為操作空氣噴槍、馬達聲音屬於不連續噪音,監測困難且環保局人員無法全天候監測。
3.儘管環保局人員來稽查,業者隨時停止動作,容易變成"稽查時並未使用噴槍相關設備"。
4.此類噪音若民眾依民法提告,舉證上相當困難,就算附上分貝器也會被質疑分貝器是否標準。
5.此類不連續噪音問題目前均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理,警察若道德勸說業者根本不痛不癢。
也就是說 環保局稽查未作業測不到&警察通常僅口頭勸導,業者無法無天。
6.此類場地門檻低,住家一樓或搭建鐵皮即可營業取締著實困難,且待洗車輛路邊隨意擺放。在住宅區營業的業者,通常沒有做污水處理系統,放任泡沫汙水流至路面騎樓造成污染。
建議事項:
汽車美容/鍍膜/洗車業 應禁止設立於住宅區(含學區)
應設立執照,符合標準才可開業(含噪音分貝、廢水汙染、停車空間、營業建築等....)
1.台灣地狹人稠,規範住宅區洗車業,不僅可提升市容,且路面整潔。
2.居民能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
3.設立營業執照能清楚徵收稅務,不僅政府能獲得稅收亦可避免業者逃稅。
4.多數洗車場是違章建築,引發安全疑慮,此外大量洗車汙水未經處理設備就直接排放,現行環保法令並無從規範,恐有修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