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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之驗車&路邊強制排氣檢驗罰則

提議者 Xo

已附議4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9-26
檢核
2019-09-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1-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請政府加強規範修法 1.汽車排氣檢驗增加空檔時引擎轉速0~3000轉之噪音檢測以符合原廠出廠規定且不得超過現行法規最高值。 2.機車路邊之臨時檢驗排氣如汽車辦理噪音檢測, 以立中柱或空檔並檢測引擎轉速至3000轉時噪音量原廠出廠規定且不得超過現行法規最高值。 臨時檢驗站設置點規範於四線道路以上前方50M處設置告示牌。 檢測人員抽樣舉牌指揮未停者徑行舉發罰款200~500元,並通知到案檢測。 

利益與影響

減少噪音汚染, 強制汽車與二行程機車 規範其排氣保養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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