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Pooh Winnie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部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部針對此連署案的回應規劃:
【一、成案當下的處理】
本案業於105年12月29日與提案者取得聯繫,其訴求內容主要包括:(訪談內容詳參逐字稿檔)
一、政策制定時應透明化並召開相關公聽會(建議假日辦理)與公務人員充分溝通,形成共識後再推動,勿以行政程序強制公務人員配合辦理。
二、請政府立即宣布停止106年國旅卡新制措施。
三、政府振興觀光之作為應輔導產業提供優惠吸引公務人員消費,而非以強制作為限制公務人員國旅卡特定額度僅能運用於指定旅遊消費方案。
四、請國發會就政策形成過程、有哪些單位參與、是否充分廣泛徵詢公務人員意見等提供說明,並就未來本案在政策形成前如何廣徵公務員意見提出規劃,並請國發會電話回復。
【二、後續處理】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提議實施要點》第八點,本部須於兩個月內〈106年1月21日前〉完成具體回應。辦理時程說明及初步規劃如下:
1. 105年12月29日,本部觀光局已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其提案內容。
2. 105年12月30日,公布經提案人確認過之逐字稿內容;另行政院發布新聞稿「國民旅遊卡消費方式將新增自由行 擴大旅遊多元性」,說明國旅卡新制內容。(行政院新聞稿連結: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9829DA8A192A7D57)
3. 106年1月12日前,本部觀光局將彙整與本案訴求有關之內容製成簡報檔公開。
4. 106年1月13日,公告105年12月29日召開之「join平台國旅卡案後續事宜」會議紀錄。
5. 106年1月21日以前將正式回應提案人提案訴求。
研商辦理情形
一、按「國民旅遊卡」政策推動之宗旨,係透過觀光產業集體行銷措施帶動全民非假日旅遊風潮;並藉由提高非假日住宿率降低假日住宿成本,以吸收更多觀光客、振興國內觀光產業,增加地區就業機會並落實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規定。國民旅遊卡係鼓勵公務人員於離峰時間從事國內旅遊以刺激國內消費並提振經濟景氣,同時結合相關旅遊業者所提供之優惠配套措施提升旅遊效益。
二、配合行政院前已核定續辦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適逢陸客來臺人數縮減衝擊相關觀光產業,國家發展委員會爰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部觀光局及相關單位檢討國旅卡政策之訂定目的及使用效益,並共同研商修正國民旅遊卡制度。
三、106年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新制上路,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一半須用於觀光旅遊。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8,000元觀光旅遊額度之旅遊方式,現本部觀光局已規劃為下列四類:
(一)第一類:供機關選擇的「團體旅遊行程」。
(二)第二類:公務人員得自行選擇屬意之旅行社「個別參團」。
(三)第三類:公務人員得購買「台灣觀巴」行程、「台灣好行(套票)」或「交通加住宿」的半自助套裝旅遊。
(四)第四類:視公務人員自行規劃旅遊需求,得逕向旅宿業、交通運輸業及觀光遊樂業訂購個別旅遊產品的自由行方式。
(五)第一類至第三類於106年1月實施,第四類預計於3月實施,公務人員可依自身需求選擇適合方式辦理,藉此帶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
國旅卡新制將結合旅行業、旅宿業、交通運輸業、觀光遊樂業及台灣好玩卡等旅遊電子票證,推動公務人員於非假日休假旅遊消費,並將帶動至少新臺幣40億元以上商機,同時刺激各地區旅宿、餐飲、購物、遊覽車等觀光相關聯產業復甦、協助地區觀光產業發展。
參採情形
為增加公務體系同仁旅遊選項,本部觀光局業依行政院105年12月22日召開之第3528次院會林全院長裁示,規劃更多元之旅遊產品供公務同仁選擇。復以張政務委員景森奉林全院長指示,於105年12月26日召開會議,決議將公務人員原僅能用於團體旅遊之8,000元額度擴增為觀光旅遊,並提供公務同仁更多可自由規劃之旅遊產品。
後續推動規劃
有關本部觀光局針對國旅卡新制未來後續推動規劃,擬研議結合「台灣好玩卡」及地方政府資源擴大效益,並延續辦理下列事項:
一、製作國旅卡新制懶人包(公務人員篇、業者篇),以擴大宣傳效益,並使公務人員及相關業者知悉國旅卡新制內容及使用方式。
二、配合國旅卡第2階段第4類自由行將於106年3月啟動,本局將召開會議研商國旅卡制度與「台灣好玩卡」結合之可行性。另本局亦將研議如何與地方政府及產業結合,輔導開發地方特色旅遊商品。
三、研議將國旅卡使用平台數位化,透過建置OTA平台取得國旅卡可用之消費資訊,並透過相關數位資料庫勾稽進行大數據分析,以協助觀光產業朝長期、穩定之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