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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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將於 7 月 1 日上路,引發獸醫界、藥界與飼主之間廣泛討論。
本提案並非反對藥品管理制度,而是希望政府在制度正式實施前,基於**「動物生命安全第一」**之原則,審慎評估動物急救醫療現場的實務運作,避免因制度尚未建立完整配套,導致動物醫療可近性下降與急救延誤風險。
一、 目前制度面臨的核心問題
動物醫療與人類醫療存在本質差異(無全民健保機制、夜間藥局普及率低、動物生理變化極快)。若未建立完整的「院內備藥」與「急救用藥」配套法源即強行上路,將導致以下危機:
急救黃金時間流失(以秒計命): 強心針、抗癲癇、止血藥、氧氣等資源若需由飼主持處方箋外領,往返時間將直接導致動物死亡。
藥源結構性缺口:供應鏈與臨床需求的脫節
由於台灣缺乏藥廠申請動物專用藥物字號之意願,導致臨床所需的特殊劑型與醫療資材,難以透過常態供應鏈直接進貨至醫療現場。
醫療可近性崩潰: 全台缺乏 24 小時動物專用供藥點,夜間急診若無院內備藥,等同宣告醫療終止。
臨床實務的「行政負擔」: 由於動物用藥需依體重精確換算微量劑量,目前制度將導致飼主領完原包裝藥品後,仍須「提藥回醫院」請獸醫協助分裝,造成醫療資源無效往返,增加藥品保存風險。
法律責任邊界模糊: 院內若無備藥導致醫療程序中斷,產生的醫療糾紛責任歸屬將由飼主與醫院承受。
二、 動物急救醫療可能出現的實務情境
例如:動物在醫院進行急救時,需要強心針、急救用藥、氧氣、輸液、抗癲癇藥、止血藥。若需由飼主外出領藥,可能出現:藥局未營業、藥品缺貨需更換處方、氧氣需等待廠商配送、飼主需自行搬運醫療資源(如氧氣鋼瓶)。在此期間,病患仍需持續吸氧與用藥,一旦急救中斷,生命風險將大幅上升,醫療責任也可能被迫轉嫁至一般飼主身上。
三、 國外制度與台灣法源邏輯差異
國外制度通常是先承認獸醫醫療裁量權,再透過藥品分類與條件管理(先允許醫療使用,再進行控管),因此動物醫院仍可院內備藥與急救使用。而台灣目前制度方向,若未建立院內備藥與急救用藥明確法源與配套,即直接上路,容易產生嚴重的實務衝突。
四、 目前社會焦慮的真正原因
目前社會討論並非單純醫師與藥師之間的職權問題,而是動物急救時,藥品是否能在醫療現場即時取得。 飼主最擔心的是:當毛孩正在急救時,是否需要自行外出領藥與搬運氧氣?若制度無法確保院內急救資源供應,將嚴重影響動物醫療安全。
五、 建議政府採取措施
暫緩 7 月 1 日制度上路: 待完整配套完成後再實施。
確立「院內備藥」合法地位: * 急救藥品免處方釋出: 應明列「急救藥品清單」,允許獸醫醫療機構合法購置並儲存於院內,供臨床即時使用,不外流。
住院期間用藥規範: 住院期間之用藥應視為醫療行為之一環,允許在院內即時配置給藥。
建立動物用藥供應鏈與規範: 針對藥廠不願申請字號、但醫療必需之藥品,建立專屬供應機制,確保醫院端供藥穩定,而非讓飼主在急難時自行尋找。
與獸醫界、藥師界、飼主團體共同討論: 建立可運作的制度,而非倉促上路。
六、 提案訴求
本提案並非反對藥品管理制度,而是希望在「急救醫療安全」、「動物生命權」與「醫療可近性」都能被保障的前提下,再推動制度。
【受影響對象分析】
全台飼主: 確保寵物在急診、住院及突發狀況下,能獲得即時且不中斷的醫療照護,免於在生死關頭奔波領藥。
獸醫師及醫療團隊: 確保具備合法且充足的院內備藥,能依法執行急救醫療行為,免於陷入「無藥可用」的違法困境。
藥師及藥局: 釐清動物用藥供應責任邊界,避免因非專業領域藥物短缺或劑量分裝爭議引發之醫療糾紛。
【預期正面影響】
保障急救醫療連續性: 確保動物在危急時刻能第一時間獲得強心針、氧氣與輸液,避免因處方箋流程導致醫療斷鏈,維持醫療可近性。
減輕飼主心理與實體負擔: 飼主無需在急救現場、藥局與供應商之間奔波,消弭因「自行搬運氧氣」或「尋找特定藥品」帶來的壓力。
建立跨專業良性合作基礎: 促使獸醫、藥師與政府在溝通期達成共識,確保專業分工建立在「臨床實務可行性」之上,而非紙上談兵。
提升政策社會信任度: 完善配套後再推行,能避免因行政瑕疵引發的民怨,降低政策推行阻力。
【綜合評估結論】
「安全比速度更重要。」
雖然暫緩實施會增加政府的行政作業與溝通時間成本,但相較於貿然上路可能導致的醫療斷鏈與動物生命權受損,此方案是目前社會成本最低、最負責任的選擇。在政府尚未建立專屬供應平台、並解決「藥廠端申請動物藥品字號意願低落」所造成的結構性缺藥問題前,唯有先行完善急救藥品清單與院內備藥機制,方能建構出真正安全、可行且具備法理基礎的動物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