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illian
尚須4941個附議
1、明確規範國高中不得強制或變相要求學生參加晚自習。
2、所有課程與學校活動(含社團、補課、輔導課)應於 下午五點前結束。
4、教育部應加強監督與稽查,避免學校以「多元課程」或「學習輔導」等......名義規避。
5、交通與安全考量,學生應於天黑前下課,避免夜歸交通意外與治安問題。
1.保障身心健康
·青少年需要規律的作息,長時間晚自習容易造成過度疲勞、免疫力下降、近視與焦慮問題。
2.提升學習效率
把學習重點集中在白天,避免「時間換取成績」的錯誤觀念。
減少無效耗時,促進老師優化課程設計。
3.促進家庭功能
學生能準時回家,增加家庭相處與親子互動機會。
減少「學校取代家庭」的現象,讓孩子在家庭教育中也能獲得成長。
4.多元發展
放學後能培養興趣、運動、藝文、志工等活動,不再被課業綁死。
有助於培養未來社會需要的多元人才。
5.符合國際教育趨勢
多數先進國家學校皆在下午三到四點放學,晚自習制度過於落後且不合青少年發展需求。有助於台灣教育朝向「素養導向」與「健康校園」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