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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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各地車位少,尤其是在市區,機車停車位有時候比汽車停車位更難找
人行道空間當然是要行人使用,但是有些地方人行道空間幾乎很少人走,另外有些地方人行道很大
以整個道路包含人行道兩邊距離所占空間去審視,假設是是汽車道佔6 機車道佔2 人行道佔2 但是使用比例 汽車機車使用率高 人行道使用率低
那是不是可以在人行道上畫出機車停車格 將原本機車格變成汽車格 這樣對於道路系統是不是比較不浪費
前提是機車停人行道 全部要用牽的 不能用騎的
人行道上機車格可以依據人行道大小計算比例 畫橫的 畫斜的 畫直的 辦法規則再去研議
在不影響人行道使用的權益下 把多餘空間當成機車停車空間 解決停車位不足問題
機車停車位移到人行道 增加汽車停車位
增加停車收費收入
空間最佳化利用
重新規劃與劃設停車位 所需經費預期中並不會花費太多公帑與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