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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應該取消強制納保,修改成由全體國民自己來決定是否要不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提議者 王安安

已附議6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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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4-16
檢核
2018-04-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6-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都應該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2.國民年金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由勞保局每月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後,主動將符合資格者納保,不符合資格者退保。也就是說,符合國民年金納(退)保資格的人,勞保局就必須依法強制納(退)保,恕無法依個人意願選擇自願加保或放棄加保。

 

提議內容:應該要取消國民年金這種強制性納保的法律規定,讓全體國民自己來決定要不要加入國民年金,這樣子才會比較合理,因為這並不是必要性的東西。

利益與影響

國民年金本來應該是要保障失業者的權益的,但是,近年來卻發現並不是這樣子,反而有點像是在懲罰失業者,因為只要一失業,馬上就會收到國民年金的催繳單,感覺收錢真的很有效率,而且你如果不繳交費用的話,每個月還會一直寄送繳費單給你,而且還給你加了滯納金,要繳交的費用越增加越多,真的很令人覺得失望,畢竟,失業者已經無收入了,而且也還要負擔像是健保、吃飯、水電等等這類的費用,根本就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去支付,可是政府卻還是一直向這些弱勢的人強制收錢,這真的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政策,所以,應該要取消掉國民年金強制納保這項法律規定,不應該從人民身上強制收錢。

 

 

還有,國民年金還有一項規定我也覺得很不合理,就是如果你未繳交國民年金的話,是會罰你的配偶的,很多人以為可以不繳交就沒事,但那是對於單身者而言,所以我真的覺得國民年金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應該要去改掉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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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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