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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制訂優先席(博愛座)魔人罰則與在廢除優先席(博愛座)之間做出選擇

提議者 Chunping

已附議9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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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4-24
檢核
2019-04-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6-23
應在制訂優先席(博愛座)魔人罰則與在廢除優先席(博愛座)之間做出選擇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大眾運輸時常發生博愛座讓座爭議,如:北一女學生北捷坐(非博愛座)遭麵包店老闆娘辱罵爭議、視障生乘坐博愛座遭羞辱等類似事件,曾經因此網友於2016年9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連署,附議雖突破門檻,但交通部及衛福部表示因廢除博愛座涉及身心障礙及老弱婦孺者等權益保護法的問題,至今仍未有任何解套,導致類似情況反覆發生,不只博愛座,一般座位也不例外;後續還發生還有孕婦搭台鐵時因乘坐博愛座遭高中生辱罵導致出血流產的嚴重事件。近期還發生有男大生因腳痛坐博愛座遭旁人強其拉起導致差點打架衝突、孕婦欲乘坐博愛座時國中生撞開等新聞。

各項大眾運輸工具,如:公車、捷運、台鐵無對號座的區間車甚至高鐵自由座等皆有設置博愛座,甚至捷運不時還會廣播宣導「您好!請發揮愛心,將博愛座優先禮讓給有需要的旅客」。

的確有時遇見明明面前站著行動不方便的長者及傷病、孕婦及有很明顯特徵顯示有傷病需要座位的乘客,有些人卻一眼不理,視而不見;但若因為有需求而坐在博愛座的人就要被斥責,反而更不應該,甚至對方已表明自己的身體狀況,明知對方因身體因素不便讓座需要坐著休息時,卻仍無理取鬧的刁難、擾亂他人,讓人無法安心休息,更讓人覺得太過份!不但破壞社會和平,也嚴重侵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對於無法可管的行為,並無有效遏止的作用。

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修法,在「大眾捷運法」、「鐵路法」制定罰則法案,也應將捷運、鐵路以外其他大眾運輸也做出明確規範,嚴格禁止任何人於捷運、台鐵及高鐵、公車等大眾運輸內對任何有座位需求的人有任何擾亂行為,防止再有更多民眾的不方便和衝突事件。

條文內容:對乘坐於「優先席(博愛座)」或一般座位之弱、婦,如:身體不適、傷病、生理期及懷孕女性、幼童嬰兒等乘客,以任何方式擾亂、藐視者,處15,000~75,000罰鍰。

以言語方式擾亂情節嚴重者,處45,000~75,000罰鍰,並視情節輕重撤銷學生票、敬老/愛心票、雙北1280定期票等任何優惠資格六個月至一年。

以拍攝、肢體,或以其他方式擾亂、藐視情節嚴重者,處75,000罰鍰,並撤銷學生票、敬老/愛心票、雙北1280定期票等任何優惠資格一年。

五年內違反二次以上者,一律處75,000萬元罰鍰,並撤銷學生票、敬老/愛心票、雙北1280定期票等任何優惠資格一年。

如因而導致對方傷亡(孕婦流產或出血傷害、傷病、身體不適症狀加劇)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50萬元罰金,永久撤銷學生票、敬老/愛心票、雙北1280定期票等任何優惠資格。

如於捷運、鐵路以外大眾運輸工具,如於公車上等內有以上情形,司機應立即制止,若不聽勸阻或情節嚴重者,應命其下車拒載或通報執法機關處理。違者,連坐處3000~6000罰鍰。

如因而導致傷害產生,明顯歸咎於管理不善導致,司機或經營運輸業者或負責管理單位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並且考量現行座位名稱及顏色區分可能使部分人感受到歧視的不好觀感,應監督所有大眾運輸全面修改舊稱及舊圖,將「博愛座」名稱更名為「優先席」,不再以顏色區分座位,並應適時廣播及於適當處貼上罰則警語。

現今社會有不少人希望廢除博愛座,也有人認為若廢除博愛座,反而會讓真正有需要座位的人沒座位可坐,如要保留那個座位,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並且把座位顏色統一於一般座位顏色最為適當,建議施行一至兩年,若成效良好就繼續維持優先席的座位,若成效不佳再考慮是否廢除。

若最終廢除優先席,任何人仍應遵守正確的優先乘坐觀念,並應維持罰則,以利維護大眾運輸品質及乘客人權。

利益與影響

基於對於弱勢族群保護的人道考量,及勘正現行社會某些人群對於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的誤解,相關單位應立法保障弱勢族群乘車安全,並對擾亂或霸凌者予以懲戒嚇阻,以維護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之安全及平等。改善台灣大眾運輸的品質。

只要有需求者皆是老弱婦孺!包括行動不便的長者應為「老」,傷病、開刀、身體不適應為「弱」,生理期或懷孕的女性應為「弱/婦」,嬰兒及學齡前的孩童應為「孺」。

老弱婦孺應不分年齡、種族、性別。然而,卻有不少因為博愛座引起的眾多紛擾,可見類似情況發生普遍,估計未爆料出來的,社會所存在的隱性現象鐵定更多,由於現代人們生活壓力已經很大,如有身體不適的狀況又得通勤時,通勤過程中又要防範週遭人事地物,生活在遭受魔人無理指責的壓力,身體狀況不佳會影響平衡感,尤其站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的安全更令人堪憂,然而對於部分假正義真邪惡魔人的行為更令人髮指!

當每個人坐上博愛座時,都不應該被不友善的對待,為了讓有座位需求的乘客乘坐時不再戰戰兢兢,應全面落實對真正有需求者的角度友善看待,不需再以劃分顏色座位區塊給特定的族群,應比照近年部分大眾運輸捷運車廂增設的親子及孕婦/女性友善區的座椅顏色與一般座位相同的標準。正應該修法訂立嚴格罰則讓法律與道德的宣導同步,全面落實使人民的觀念改善──「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坐」。

讓位是美德,但不是義務,一個文明的社會需要更多的包容與尊重,身為一個民主自由且講究人權的國家社會,人與人之間無論黨派、國籍、年齡、種族、性別等都應該互相尊重與體諒,當讓座並非義務,優先席是給包括老弱婦孺等所有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安心的坐下來,不是只有特定族群才能坐。老年人不要為老不尊,年輕人不要互相為難,除了敬老尊賢,忠孝仁愛,更要懂得人情義理,才能讓這個社會更進步更和諧更溫暖。

讓社會充滿尊重與體諒,才是最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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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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