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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救護人員冒充救護人員現象相關法規建議

提議者 JA

已附議6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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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3-21
檢核
2025-03-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5-2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本提案呼籲修訂急救現場法規,嚴懲冒充救護人員行為,並保障善意施救者,促進專業救援與民眾協同,全面提升公共安全。

 

一、現況說明與現行法規背景

1. 好薩馬利亞人保護規定
  目前台灣並無獨立的「好薩馬利亞人法」,但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條、《民法》第175條、及《刑法》第24條中部分免責規定,對於在緊急救護現場協助救援之行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
  此外,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其實也受到相同保護,避免因非正式行動而遭受法律追究。
2. 偽造專業身份的現行罰則
  現行法規對於偽造或冒充醫師依照《醫師法》第28-2條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冒充護理人員依照《護理人員法》第38條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冒充救護技術員依照《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二、國際比較與外國制度參照

1.健全的好薩馬利亞人法例
  美國、加拿大及部分歐洲國家均訂有較為明確的好薩馬利亞人法,明確規定對於在緊急情況下出於善意施救的行為給予法律保護,並對未受過專業訓練但積極救助者免除或減輕法律責任。
  這些制度強調救援行為的「善意」及「合理性」,並且設有專門的法條來規範救援行為的範圍與責任。
2.偽造專業身份的處罰
  在部分國家,冒充醫護人員進入急救現場不僅可能觸及偽造文書罪,更可能因其行為導致潛在傷害而面臨嚴重刑事責任。
  國際上普遍認為,針對冒充專業救護人員的行為應有更明確、嚴厲的處罰條款,以杜絕此類行為對公共安全及專業體系造成的負面影響。

 


三、台灣現行EMT訓練及運作現況

1.訓練層級與資源分配
  台灣現行EMT體系包含不同層級,例如初級與中級救護技術員(EMT-1、2)以及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
  培訓內容強調應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合理分工:應善用自身進階知識與技能,協調與支援救護人員及現場其他救援力量,從而提供最理想的急救環境。
2.現場協同與民眾參與
  鑒於某些急救情況中,專業救護人員可能因地理位置或其他因素延遲到達,見義勇為的熱心民眾或基層急救志工能夠補充人力、迅速提供初步協助,對救援成效具有積極意義。

 


四、民眾參與與冒充救護人員行為之衝擊

1.支持一般民眾到場協助
  公民在緊急狀況下主動施救,往往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為專業救護隊伍爭取寶貴的時間。
  本案提倡對積極參與者給予法律保護與鼓勵,形成全民共同參與急救體系的良性循環。並持續優化全民參與的管道、訓練、及提供相應派遣。
2.非專業人士冒充救護人員的潛在風險
  當非救護專業人士佯裝救護人員,可能因缺乏足夠訓練而施行錯誤急救技術,甚至在未受到充分監督的情況下操作專業急救器材,增加現場混亂與潛在傷害風險。
  此類行為不僅干擾專業救護工作的正常進行,也可能引起民眾對專業救護服務安全性的疑慮。

 


五、具體建議與改進方向

1.強化冒充救護人員的法律責任
  建議政府修法,對冒充救護人員、偽造或濫用專業身份及制服的行為,設定更嚴厲的處罰條款,並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以迅速辨識並處理違法行為。
2.完善好薩馬利亞人法的相關規定
  參照國外先進經驗,明確界定民眾在急救現場參與救援的法律保護範圍,同時對專業與非專業救援行為進行分級管理,避免混淆與誤用。
  對於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的身份認證及保護措施,可考慮設定明確規定,讓公眾更容易辨識專業身份。
3.強化公民政策參與與救護系統的協同運作
  建議政府推動更多公眾急救訓練課程,提高民眾急救技能,同時建立救護現場多元協同運作機制,明確區分專業與志願者救援行為。
  同時,建立違法冒充行為的舉報機制,加強對現場秩序與救護品質的維護。

利益與影響

一、利益

1.提升急救現場專業性與安全性
  加強對冒充救護人員行為的處罰,能確保能夠區分具有專業訓練的人員與熱心民眾,降低現場專業分工的風險。
2.強化公眾信任與救護體系信譽
  當民眾瞭解現場救護人員均經過正式認證,將有助於增強對急救服務的信任,並改善整體公共安全環境。
3.促進法律明確化與責任劃分
  透過修法與提案,能夠明確界定好薩馬利亞人保護與冒充行為的法律邊界,有助於司法實務上快速判定責任歸屬,減少日後糾紛。
4.鼓勵善意施救與公民參與
  完善的法律保障能讓一般民眾在確保自身不受法律追究的前提下,放心參與救援,進而形成更完整的急救網絡。

 

二、影響

1.救護體系內部管理與訓練調整
  可能要求急救單位增設快速的身份驗證、標識制度或調整培訓課程,進一步提升內部管理與現場指揮的效率。
2.法律執行與監管資源需求上升
  修訂法規後,相關單位需加強對冒充行為的查證與執法工作,可能增加監管與司法資源的投入,但是本案強調有其必要性。
3.潛在對志願施救者的影響
  在法律保護範圍內,善意施救者將受到更多保障與指引。
4.公共教育與宣導需求
  為確保民眾能正確識別合法救護人員與冒充者,政府或相關單位需展開廣泛的宣導與教育工作,讓公眾了解法規的精神與適用範圍。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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