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兩岸人民要入對方的國籍,實際上只要放棄戶籍和永久居留權,完全不用放棄國籍,這是因為兩岸雙方不承認對方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但真的很不公平,其他外國人要入籍中華民國,除非有法定,不然必須放棄原本的國籍,但中國大陸人民和港澳居民(以下稱呼中共國公民)就不用放棄國籍。
這也帶來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問題,因為還有中共國國籍沒有註銷,還是會為"祖國"服務,例如當軍事間諜、暴力宣揚中共統戰。
所以要立法和修法,中華民國國民,要當中共國公民,必須先完全和永久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和臺灣地區戶籍;中共國公民要當中華民國國民,必須先完全和永久放棄中共國國籍、戶籍和永久居留權。
既然要歸化,就一乾二淨歸化,國籍沒放棄,根本不是歸化。
在中華民國(臺灣)很多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可是竟然還有中共國國籍,不得不重視。
國籍、戶籍和永久居留權一次乾淨解決,也方面移民和戶政機關等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