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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所認定之保育類動物應全納入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內的保育對象

提議者 jia syun Wu

已附議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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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22
檢核
2018-05-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22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所認定之保育類動物應全納入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內的保育對象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是世界最大的最重要的自然保護聯盟,許多面臨絕種危機的物種都被此聯盟列為保育動物。

然而有很大的部分的動物沒有在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所認定的保育動物中,造成不肖人士因私慾隨意傷害、走私那些瀕危物種。

這些舉動不僅嚴重破會台灣的國際形象還深深傷害自然環境。

故在此提議將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所認定之保育類動物全納入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內的保育對象

利益與影響

自然保育的價值無價,不僅能在國際上給台灣帶來許多正面評價,也給後代子孫美好的自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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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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