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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牌照稅課稅分級應以馬力分級而非以排氣量

提議者 阿彤的爹

已附議7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14
檢核
2017-11-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1-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有愈來愈多出廠的新汽車

利用將自然進氣引擎換裝為較小排氣量的渦輪增壓引擎

藉以降低使用著每年牌照稅金的負擔

在達成大馬力輸出的同時還增加銷售量

如此已經造成每年汽車牌照稅金課稅上的不公平性

也讓政府平白損失許多稅金收入

政府應該與時俱進,快速修正課稅規則

依照出廠檢驗之最大馬力來訂定出不同課稅標準

而非再以排氣量高低為課稅標準

利益與影響

1.增加國庫收入

2.端正車商利用引擎技術規避牌照稅的做法藉以增加銷售量

3.維護稅制公平性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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