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禁止震樓器販賣及使用

提議者 cchd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10-04
檢核
2024-10-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12-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都市區域人口密集,大多數人居住於公寓及社區大樓中,左岸於十年前出現一種為震樓器的裝置,目的為報復鄰居,雖然可查詢到相關新聞報導使用震樓器為違法,但實際上舉證相當困難,即使想辦法舉證檢調單位也會以缺乏直接證據駁回,尋求市政府協助也謹會收到沒有基準無法裁罰的回覆。緃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文禁止製造震動及喧囂,惟震樓神器的使用目的為侵害他人權利,為什麼這樣的東西可以販賣及使用,使用明明不合法,提告亦無法成案,非常不合理,我僅代表受震樓神器侵害的個人發起相關提案,望各界能對重新審視相關議題。

利益與影響

震樓神器以侵害他人為存在目的,舉證又相當困難,製造社會紛爭,破壞社會和協,有探討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