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a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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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市場LED大燈已十分普及,市面上有許多光型符合驗車標準、與新車LED大燈有同樣切線的改裝LED大燈或燈泡,然因法規要求驗車時要出具專車專用證明,使得LED燈具為何這個證明文件而價格變得十分昂貴,有圖利廠商之意圖,同樣的燈具或燈泡擁有一樣的光型與切線,卻因一份文件而價格增加數倍,實不合理,且只要能夠驗車時符合標準,專車專用的文件根本就無實質意義,然因現行法規與警察執法之關係,導致民眾不敢更換照明更好之燈具或燈泡,使得夜間騎機車回家時照明不足而產生危險,著實造成民眾之不便。
希望政府能夠將LED驗車標準改回108年開放驗車之標準,以車輛大燈實際光型與切線為標準,通過監理站光型檢驗即可,給舊式大燈照明不足之機車騎士們一條光明的回家路!!
讓原本非原廠Led車型也可合法擁有足夠照明的回家路,提升機車騎士夜間的安全性,大幅降低合法光型/切線之LED燈具/燈泡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