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ky
已附議520 (尚餘22日)
尚須4480個附議
核心願景:定義「在職即工時」,回歸八小時勞動本質
制度定義與前言
現行勞動實務存在「名義工時」與「實體受支配時間」的嚴重脫節。勞工雖合約登記為 8 小時,但受限於午休不計薪,導致實際滯留職場時間高達 9 至 10 小時。應將「生理調節(休息)」視為維持「生產力」的必要成本。為落實真正的 8 小時工作制,必須確立:上班總時長(含休息) ≦ 8 小時。
本提案主張:勞工的上班時段=雇主可支配的時間,理應包含休息,總計不超過 8 小時。
1.工時認定一體化: 凡勞工處於職場、須隨時應對工作需求或無法自由離開場域之時間,均應計入工時。
2.生理需求內部化: 將午休或間歇休息視為恢復生產力的必要過程,其時間成本應由企業吸收,而非由勞工的私人生活時間承擔。
3.實質八小時上限: 確立「總在職時間(含休息)不得超過 8 小時」之鐵律(例如:08:00 上班,16:00 準時下班)。
結論:邁向更高效、尊嚴的勞動環境
落實「實質八小時工作制」不只是單純的數字縮減,而是國家競爭力的範式轉換。透過縮短職場滯留、增加個人自由時間,能有效激活人才的創造力並緩解少子化與心理健康等社會問題。短期雖面臨轉型磨合,但長遠而言將帶來企業效率、個人幸福與社會穩定三贏的局面。
優勢 : 顯著提升勞工身心健康、強化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降低通勤疲勞風險、直接提升單位小時生產力。
弱勢 : 初期排班流程需重新設計、高人力密集型產業需重新評估人力覆蓋率。
機會 : 建立領先的勞動文明形象。
威脅 : 短期營運成本可能上升、特定產業轉型陣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