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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機構派遣工起薪3萬,在政府機構適用勞基法人員應比照辦理起薪3萬。

提議者 搶救低薪者們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05-14
檢核
2018-05-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行政院公布搶救低薪對策,中央政府機關派遣工的薪水將調高到3萬元以上,未來政府公共工程投標時,將要求工人薪資不得低於3萬元。

2.中央機關聘僱臨時工、約聘僱人員及各公立醫院員工,應將月薪門檻調高至3萬元為原則,避免政府部門成為低薪的元凶。

3.政府先全面調整公立醫院、學校機構、各類臨時人員薪資待遇,做為鼓勵民間企業調薪的誘因。

利益與影響

盼從政府所及範圍優先解決低薪問題,帶動私人企業跟進加薪。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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