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社團法人台灣白露社會福利服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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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陳述】
1.現代科學、醫療數據及發展實證經驗,告訴我們:
👉 0–6歲(甚至0–3歲)是:腦部發展黃金期、創傷最致命期、依附關係關鍵期。
2.從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告訴我們:
👉 高風險集中在:0–6歲 、尤其是「看不見的家庭內」。
3.從衛服部提供的6歲以下兒保通報數字,告訴我們:
👉 台灣的通報率僅有1.9%,其中責任通報人占87%、一般通報人占13%。
👉你發現了嗎?
現行制度,實際上高度依賴「發現後通報」以及個別人員的判斷,大多是第一時間與接觸孩子的人員,並高度仰賴其個人對於兒少受虐的敏感度或經驗判斷。
等等,接下來呢?
訪視、個人判斷、紀錄、持續觀察...這是最簡化描述的兒保社工工作流程了,但其工作跨時可能歷程從最短三個月到數年不等。
依據衛生福利部為強化社會工作專業權責分工,於114 年 8 月 4 日以衛授家字第 1141460175A 號函轉社會安全網計畫明確指出「一主責、多協力」的五大個案服務分工原則;可見實質責任仍集中於個人(主責社工),風險卻分散於系統中。而往往囿於各自的法規、系統的壁壘(比如:戶政系統、衛政系統、警政系統、兒少保護個案管理系統、脆弱家庭個案管理平台等等),現實中必須仰賴公文及人力間溝通往來、反覆說明...請問:誰來整合風險?
這導致了,大量風險依然存在(異常風險被低估或延後處理),而資訊分散、未被整合、辨識與即時處理,最後仍由社工個人承擔了必須下決策的壓力。
👉缺乏預警、缺乏強制力、缺乏協作
兒少悲劇的發生,往往不是因為「沒看到」,而是「看見了卻無法即時轉化為行動」。
👉大家都看到了,但沒有人行動
因為每個單位有自己的內部標準,做好自己就好,不整合、不行動,也不會被究責。
然而,其中產生的資訊差,將可能讓社工被視為掌握資訊全貌及資訊傳遞之實質支配者,進而被法律定義為「應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之保證人地位」。 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作為特別法位階,賦予了兒少保護性社工的權責概念,加上在115年度眾所矚目的社工判決案件,不論從社工實務經驗或是法律裁判經驗,都定義了社工才是實質保證人,是唯一一個「不整合、不行動,肯定會被究責」的對象,並且也是現在社會多數人有高度共識的論述之一。
在現代科技、經濟均高度擴張發展的AI科技時代,可以說是台灣在世界舞台上,最輝煌、高光的時刻,然而同時,台灣島內卻面臨高房價、高工時、高壓力、社會人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甚至還創下了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紀錄,被戲稱為「鬼島」。
我們還在用著舊世界的邏輯思維、來面對新時代的挑戰及風險,這是制度的錯位、思維的限制──保護兒童──應該是國家和全體社會的責任。不應囿於法規壁壘及本位主義而不採取行動。
6歲以前,是幼童生存風險最高、卻最缺乏制度保障的階段;然而,6歲以前,並非強制性義務教育,而那些每一個被通報出來、經歷了被疏忽、受虐或有家外安置需求的孩子們,才終於接觸到了補破網的社工們,社工們的存在實質上是為了彌補制度的不足之處。
我們認為,社工們被動(被迫)停留在責任無限,權力有限的矛盾狀態,正陷入雙重綑綁的困境中。
意即,現在的制度,正在讓社工背負不合理的職業風險及高道德標準。
因此,本提案主張將決策從「單點化」轉向「團隊化」,並引入「科技輔助與預警系統」,將風險從破碎的資訊中整合起來,並能據此整合團隊以產生具體行動。
強調「有責任,就應該有工具」。這不只是為了保護孩子,也是為了給予第一線工作者足夠的支援機制。以AI輔助判斷及決策,啟動「標準化升級機制」,強制進入團隊檢視程序,不再等待轉介。
跳脫本位主義,對兒少多一點保護、關心及敏感度。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了盡力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被及時接住,我們提議升級現行的兒少保護工作模式,將「單打獨鬥」的模式,進化為「系統化」的團隊防護體系。
具體建議如下:
1. 導入「數位輔助設備」: 運用影像紀錄由AI自動辨識傷勢及比對兒童發展狀態、語音轉紀錄、關鍵圖像及關鍵文字自動分析等科技工具輔助訪視工作,並能提出後續處遇建議。
影片、語音及社工紀錄三者的同步輸入,在高壓以及充滿時間壓力的環境下,這不僅能提升紀錄的客觀性、完整性與即時性,更為了讓孩子得到周延的評估及適切的處遇,也能避免去脈絡化後的轉譯風險與兒保服務輸送干擾(如:人身安全威脅、暴力威脅、組織氛圍、個人身心狀態等干擾),後續更能減輕一線社工的行政負擔、爭議事件釐清等。
2.建立「跨系統風險訊號整合與提示系統」:從被動通報,轉為主動預防,以科技輔助將「分散在不同單位的風險資訊整合」,當達到一定風險門檻時,依據標準化升級機制啟動「自動預警風險」,可以強制進行案件通報或是進入團隊檢視程序,人機協作判斷以避免單點決策判斷偏誤落,亦能視案件風險程度啟動團隊決策。
透過自動勾稽整合戶政資料、警政毒防及治安人口資料、異常提醒(就醫紀錄之傷致描述、發展異常、未按時就醫、未接種疫苗、拒絕訪視、就學缺席紀錄)等等資料。當系統偵測到多重異常訊號累積時,主動發出預警提示(如:強制升級進入團隊檢視程序等)。
科技負責「看見風險」,團隊負責「承擔決策」──讓AI科技輔助專業決策──我們接受有責任,那就應該有工具。
現行社安網2.0文本中建置的兒少保護案件風險預警系統說明:「係以視覺化呈現家庭成員的通報紀錄,並透過跨網絡串接兒少及其家戶相關風險資訊,建立風險預警模式,包含:兒少保護通報紀錄、家庭暴力通報紀錄、精神照護、自殺防治、(中)低收入戶、毒品防制、身心障礙、脆弱家庭、6歲以下主動關懷、早期療育、特殊境遇家庭等,輔助社工人員即時掌握風險資訊,…,(下略)」看起來很美好,然而,在現行制度的兒保實務經驗中,實質壓力仍然回流到個體判斷,係仰賴接獲案件的社工本人「一次次針對個案的風險模型警示內容進行一次次的訪視、分析、判斷、風險控制以及設定處遇計畫,建立起兒少面臨的真正風險完整圖像,甚至在當場就必須進行危機處理」。這是制度的過度美化,不能單一簡化為「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更不能讓任何人去承擔這個風險及造成網絡內工作人員的身心創傷經驗。
3.導入「雙社工制」與「跨專業協作」:針對兒少保護結構化決策模式(SDM)安全評估、風險評估及風險再評估工具顯示「高風險案件」,導入「雙社工制」與「跨專業協作」。延續社安網2.0設置「得予晉階之資深專業人員」,該人員理應具備足夠知能成為居中控制風險並加入成為案件決策角色,透過多方觀點降低個人誤判,提升決策品質,以支援並分擔第一線同仁的心理與決策壓力,亦控制案件整體風險及做風險管理。
現行的團體決策以及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會議:主要係針對安置中案件或多重問題個案進行定期討論,社政單位主導並定期召開會議,會議會視案件特性邀請及整合醫療、檢警、教育資源等專業共同討論(非強制參與、各網絡單位也可以選擇不出席),因此,倘若需要專業資源介入,相當仰賴各個參與單位的「熱忱及積極度」,因無實質強制力,導致會議決議內容的實際執行,仍以社工為主導,並承擔主要責任,故並非參與會議就真正落實了會議決議內容及工作執行。
【利益與影響】
一、 對兒少利益: 讓風險訊號不再被忽略,透過系統性的整合、串聯破碎資訊,在悲劇發生前及時介入,給孩子一個平安長大的機會。
二、 對專業人員利益: 提供科學化的工具輔助(防錯機制),降低干擾及因資訊落差導致的判斷風險,建立更友善、也更具支持力的職場環境。
三、 公共利益: 優化公帑與社政資源的配置效率,從根本上強化社會安全網,減少社會遺憾,重建公眾對兒少保護體制的信任。
四、 社會影響:這樣的升級,讓科技輔助不僅僅是防錯機制及主動發現問題,還能紀錄成功接住的案例、並讓所有決策歷程都可被紀錄與追溯,以提升個案歷程透明度(同時也能做到去識別化),終將利用這些台灣在地經驗持續優化、升級系統,不僅讓預警系統更準確,更能讓個別化處遇更精準。
五、敢於期待一個「擁有無限可能的未來」:
為什麼「正確且有效率」地做好,如此重要呢?
因為兒少的「每一分時間」都是如此寶貴,並且「只有極低的容錯率」,因此也要求兒少保護社工必須具備高度的專業性。很長時間,兒少保護社工的工作,就是在和時間賽跑,只是為了讓孩子可以多一個有可能的、可以選擇的未來。
這種希望感,有時是帶給孩子成長的養分,有時是激勵工作成員或網絡成員間的士氣和成就感,更甚至能夠帶來整個家庭或團體動力的改變。
在現行制度的兒保實務經驗中,一系列的個別化處遇,係仰賴兒保社工的個人判斷及量能;然而,我們認為,兒少服務應該要有無限可能及各種路徑,以提升服務的可近性、可即性、可延續性及可接受性。
從替代、保護到補充與支持的兒少福利服務措施;從三級、二級到一級的風險家庭類別化處遇對策以及從教育、勞動、警政、社福、司法抑或是其它的兒少保護因應歷程,如何讓每一個案件、讓不同的社工(或任何人)來評估、判斷均能夠更加具有一致性、更加結構化及標準化的評估及處遇──每一個孩子都值得擁有公平成長的機會──是本次升級想挑戰的終點。
六、結語:讓希望在制度中成長
孩子的傷,往往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無數被忽略的訊號所累積的沈重代價。
我們相信,台灣社會擁有溫暖的心,更具備解決問題的科技與智慧。
這份提案,並非抱怨現況的不堪,而是帶著對未來的期許,呼籲政府與民間攜手,為了每一個孩子建立起安全的屏障,就必須先為第一線戰士打造更好的武器。
這不只是一個制度的升級,更是一個文明社會對生命最溫柔的承諾。
讓我們用制度看見風險,用科技承載專業,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安全且充滿希望地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