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眼睛受傷小市民
已附議23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62個附議
1.開放檢舉交通工具安裝過亮燈具, 包含檢舉車主及提供安裝或販賣違規燈具的商家, 並提供檢舉獎金。
2.交通部已發佈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附件15頭燈型式變更規定],
公路局已公告擅自改裝者,警察機關亦可依道交條例最高處罰新台幣1萬800元,並責令驗車改回。 (https://reurl.cc/jGlgam)
但目前路上私自改裝情況越來越嚴重, 公路局與警察需研擬如何落實執法, 如: 公路局將相關資料上傳資料庫, 讓警察路檢有資料依據開單。
1.交通工具安裝過亮燈具成他人無法看清路況衍伸事故
2.交通工具安裝過亮燈具傷害他人眼睛 (視網膜與黃斑部)
報導連結: https://reurl.cc/W1D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