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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公司延續年資特休制度 不重新歸零

提議者 賢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8條雖規定勞工依在職年資享有特別休假(年假),但勞工在轉換工作時,過往年資與特休天數均歸零,導致人才流動成本高、勞工休假權益受損,並抑制勞動市場的彈性。本制度旨在降低轉職隱形成本、保障勞工休假權益,並鼓勵勞動人口增加與中高齡勞工繼續投入職場。

制度內容與計算方式

特休攜帶比例:

勞工於離職時,可攜帶「上份工作已累積但尚未使用之特休天數」之 50% 至新公司。
攜帶之天數於新公司視同「可用特休額度」,但不得超過《勞基法》當年最高可休特休天數的 50%。


特休恢復機制:

新公司聘用時,員工以「新進員工」年資起算,但特休累積速率為一般新進員工的 2 倍,直到恢復其在前公司應享有之特休水準。
例:A 員工於前公司年資 5 年,享 15 天特休;至新公司時被視為「年資 0 年」但特休累積速率為 2 倍,約 2.5 年即可回到 15 天特休水準。


適用對象:

所有依《勞動基準法》納管之全職勞工。
以同產業或跨產業轉職皆適用,無年齡限制。


計算與管理機制:

勞工於離職時,原公司應開立「特休餘額證明書」,載明累積特休及可攜帶比例。
新公司 HR 於入職時核對並登錄,納入新員工的特休系統。
政府可建立「勞工特休年資電子平台」,供雇主與勞工查核。

 

建議:

政府協助建立「特休年資電子資料平台」。
提供 HR 系統補助,協助企業調整。
定期檢討與公告制度成果。

利益與影響

1. 提升勞工生活品質與心理調節壓力
現行制度使勞工在轉職時特休歸零,導致長期疲勞與心理壓力無法獲得舒緩。透過跨公司特休年資承認制度,員工能在新職場延續休假權益,不僅可維持生活節奏與家庭照顧時間,也可減少過勞、焦慮及工作倦怠感,提升整體勞工身心健康與社會幸福感。

2. 降低換工作時的隱形成本
轉換工作往往伴隨收入不穩定、搬遷成本與適應壓力,若再加上特休歸零,更使員工需額外付出「無形代價」。透過讓特休可攜帶、且以加速累積方式恢復,有助於減少員工在轉職初期因缺乏休假而產生的經濟與精神負擔,提升人才在勞動市場的流動性與競爭力。

3. 改善對中高齡勞工較不友善的環境
台灣中高齡勞工在轉職市場常遭遇「年資清零」與「休假重算」的不公平待遇。此制度能保障資深員工的特休累積,使他們不會因轉職而失去多年工作累積的福利,有助於中高齡勞工勇於再投入勞動市場,延長工作年限,緩解少子化及勞動力不足所帶來的社會壓力。

4. 鼓勵台灣勞動人口增加
休假制度愈友善,越能吸引原本在家庭或兼職狀態的人重新進入勞動市場。特別是年輕人、女性與中高齡勞工,若知道換公司不會「從零開始」,更能安心嘗試新工作或回歸全職工作,有助於擴大勞動參與率、活絡人力資源,改善勞動力短缺問題。

5. 企業形象與員工留任率提升
企業採行此制度,等於在人才市場上主動釋出善意與保障,能吸引中高年資或專業技術人才,減少因休假制度不友善造成的離職潮。此舉亦可塑造「幸福企業」「友善職場」形象,提升員工忠誠度、降低招聘與培訓成本,增強企業的競爭優勢與品牌力。

6. 政府與社會整體正向影響
透過法制化特休年資承認制度,政府能展現對勞工權益的重視,提升國際形象與投資吸引力。社會整體因勞動人口穩定與健康而增加生產力,醫療與心理健康支出可望下降,形成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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