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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參選人需有良民證

提議者 kilioy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6-04
檢核不通過
2019-06-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選舉的時候總是可以看到許多有前科的人出來選,

大至殺人、貪污,小至公共危險,

我覺得,先有德才有才,雖然我們沒辦法馬上判斷他是否有德,但是否曾經犯罪卻是查的到,而良民證至少能爲後選人的道德劃下最低標準

利益與影響

1、那些有前科的候選人都會消失,提升台灣政治、議會素質

2、投票的時候不用怕自己投給一個曾經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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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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