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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酒駕刑責,肇事致殘,亡直接收押並處十年以上刑期不得假釋

提議者 國祥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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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1-13
檢核不通過
2017-01-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提高酒駕刑責,肇事致殘,亡直接收押並處十年以上刑期不得          假釋,並且要求支付受害者撫養費

2,無肇事直接扣車充公,提高刑責,最低限提高至二十萬以上,          包含拒測人員

3,有酒駕紀錄者,不得購買動力載具,包括電動車。累犯者終身

       不得考取駕照。

 

利益與影響

保障受害者家庭生活保障,提高刑責並落實宣導可有效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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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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