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冠佑
檢核未通過
起因:
最近有鑑於有越來越多學生做出有可能會有觸法疑慮的行為,像是網路辱罵跟開黃腔,也因為這些事情發生的頻率愈來愈頻繁,我決定開始了解教育部有無任何有關法治教育的措施,但沒想到卻出乎意料的誇張,教育部在101年就已經完成法治教育的修訂,但我在中小學時卻幾乎沒接觸過這種東西,讓我不禁懷疑是否教育局有沒有確實實施此行政法
例證:
1.
三、實施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為對象,開發體驗性課程或活
動,從活動經驗中學習,養成守法習慣。
(二)生活化原則: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識,並透過角色互換、角色扮
演等戲劇表現,讓學生體會民主法治的真諦。
(三)社區化原則: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參訪、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
生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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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原則就有三項是沒達標時在市是人不解,關於整體性原則,我想做點解釋,可能有些學校有與此相關的課程的,但重點是學生並不重視,並且聽到一些案例還會開懷大笑,更不用說養成守法習慣了,其他二項就不說了,根本就沒聽過
2.再舉些有必要立即實施之例子:
五、各級學校實施項目:
(三)由學校師生共同研討,訂定校規、班級公約等相關規定。
(四)學校應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
同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確實
有效地執行。
(十)利用班會時間,由學校或學生規劃討論法律有關之議題,加強學生對
法治生活的思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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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點寫到有關學生參與部分根本就寫好玩的,如果你覺得中小生沒決策能力之類的那你就不要寫進來,既然你寫了就代表中小生已有能力參與訂定校規跟學生辦法那就好好執行阿。第十點也是,以我國中當例子,班會課根本就是拿來考試的,教師完全不重視班會課的功能
總結:
制定政策本來就是要拿來執行的,如果教育部真的希望這些法令能夠能夠實施,請在頒布法規後稍微看一下實施率好嗎,雖然教育局沒實施固然有錯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教育部,您不應該修這種窒礙難行的規定導致這法規有跟沒有一樣,請您將法規審慎修正或檢討施行問題。
如果法治教育沒有確實實施,那些沒觀念的學生很有可能因不知其嚴重性而背上刑責,對於當事雙方與其家長都有極大的影響(被害者可能會有無法抹滅的創傷,加害者可能會親手毀掉自己的前程)
不要以為此事甚小且與自己無關而覺得沒差,放那些沒法治觀念的小孩在路上,輕則心裡不舒服、心情受影響,重則失去生命使社會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