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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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議內容(利益與影響)
醫療全額給付: 針對符合「無吸菸史」且「二親等內家族成員無吸菸習慣」之肺腺癌患者,政府應專款全額支應其相關醫療費用(含標靶藥物、新式療法等健保未給付之必要項目)。
環境致癌補償: 鑑於台灣肺腺癌患者中,非吸菸者比例極高,顯見與環境政策、空污治理不力有高度關聯。政府應對因上述情況病逝者之遺族,發放一次性賠償金或醫療支出追補。
責任歸屬: 認定此類癌症為環境公害事件,非單純個人健康問題,國家應為長期環境監測與空污管控之疏失負起賠償責任。
2. 其實行方式
資格認定: 由衛福部會同相關醫療機構,透過病歷紀錄與切結書,排除長期吸菸者與二手菸環境接觸者。
財源籌措: 提撥「菸捐」以外的環境保護基金、空污費,或設立專屬的「肺腺癌防治與賠償專款」。
溯及既往: 建立審核委員會,受理因空污致癌病逝家屬之申請,核發醫療費用支出的追溯賠償。
3. 解決什麼問題
減輕家庭負擔: 肺腺癌標靶藥物昂貴,許多家庭因病而貧。
落實居住正義: 國人無法選擇呼吸的空氣,國家有義務保障不吸菸者不因環境因素而健康受損。
推動環境改革: 透過龐大的賠償壓力,促使政府更積極推動能源轉型與工業污染減排。
1. 肺腺癌的「非吸菸」特性(證明環境因素)
這是您提案的核心點。台灣的數據與歐美國家有顯著差異,這點必須強調:
高比例非吸菸者: 根據中研院院士楊泮池的研究,台灣肺癌患者中約有 2/3 從不抽菸。
女性數據驚人: 台灣女性肺癌患者中,高達 94% 完全不吸菸,顯示除了基因,環境因子(如空污、廚房油煙)是主要元兇。
年輕化趨勢: 肺腺癌是台灣癌症死亡率的第一名,且發病年齡有逐年下降的趨勢。
2. 沉重的醫療負擔(證明全額給付的必要性)
許多新式藥物雖有效,但價格昂貴,一般家庭難以負擔:
健保支出最高: 肺癌是台灣健保支出最高的癌症。110年健保在肺癌的支出已突破 228 億元,且每年以約 7% 的速度成長。
自費壓力巨大: 肺腺癌常見的「標靶藥物」或「免疫療法」,若未符合健保給付條件,自費費用每年通常在 50 萬至 200 萬元 之間。這對無抽菸習慣、卻因環境因素致病的受害者極度不公。
3. 環境政策與致癌的關聯
空污風險: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已將戶外空氣污染列為一級致癌物。台灣中南部部分地區長期受 PM2.5 困擾,這與當地肺腺癌好發率的空間分布具有高度相關性。
國家賠償邏輯: 既然政府負責環境監測與工業轉型,若未能提供國民乾淨的空氣,導致國人(特別是不吸菸者)健康受損,應視為「國家賠償」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