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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cc以上機車路權(取消禁行機車/待轉、合法上快速)

提議者 痞子

已附議655 (尚餘19日)

尚須434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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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9-09
檢核
2025-09-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150cc以上機車路權(取消禁行機車/待轉、合法上快速)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2002年1月1日 - 台灣正式成為WTO會員國,150CC以上重型機車將於同年7月 1日開放進口,同時台灣政府附帶承諾「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 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

 

 

 

150cc以上級距車輛足以應付得了 快車道(限速40、50、60、70公里)/高架(限速70- 80公里)/快速、道路、公路(限速70、80、90公里) 以這些公里速150cc以上車輛足以應付輕鬆抵達這些時速跟限速 。

 

別再說交通工具有問題 有問題是官員思想有問題跟交通工具駕駛人素養跟觀念有問題

 

30分鐘能到的路程卻要花費1個多少小時路程, 爭取的是擁有安全的道路回家。

 

 

 

別說連快速道路最基本的路權都沒有(快車道/二段式左轉), 每年都有繳交牌照稅卻一點路權都沒有

 

 

 

加入23年了交通部一點動作都沒有稅金收的這麼開心人民權益受損 有顧到嗎。

 

 

 

建議取消待轉and禁行機車、開放機車上快速

 

 

 

既然不開放路權就別跟250cc以下機車收稅

利益與影響

降低車禍、塞車機率

 

 

 

路是人民共享並不是把機車族列為次等公民對待

 

 

 

讓機車擁有更安全的道路上下班通勤回家及旅遊

執行時間42天
1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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