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erry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依照風災的放假標準為:
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可停班停課
但實際上很多地方因為外圍環流的因素,即使颱風半徑沒有經過,陣風依然達到10級以上。
人身及財產安全都將受到威脅
因此我提議應將標準改為:
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或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可停班停課
為兩個條件中只要一個達標即需停班停課
且目前不少地區都是只有颱風半徑有掠過,但因為有護國神山,基本上風力都未達放假標準而放假,明顯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不符合卻放假,故應為了人民安全著想,請修改辦法為2者其中之一達到即需停班停課。
影響:
原本即使10級強風大家依然需要出門上班上課,風大有可能被吹倒的路樹或招牌砸中,但僅僅因為颱風半徑沒有經過而不停班停課,對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利益:
能確實保障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