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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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糾正環保署鼓勵民眾檢舉獎勵制度,取消對一般民眾違規案件之獎金分成,
目前有檢舉達人因此獲利,一年達77萬元,更甚而之,發展出檢舉達人粉絲團,補習
班及器材專賣.
因檢舉人本身不具公務員身分,亦非執法單位,訂定此一獎金分成制度,除了讓某
些人藉此圖利,所提供之影片因有獲利,且未經當事人同意,有侵犯被檢舉人之肖
像權及隱私權之疑慮,身為國家機關帶頭鼓勵民眾違法,顯有不當.
今交通違規民眾檢舉之案件,警政署早已取消檢舉獎金制度,然環保署仍維持舊規,
因此特提此議,請支持取消對一般民眾違規案件之獎金分成.
1.降低民眾對環保署之獎金制度轉變成某些人生財圖利方法,造成不良印象.
2.請環保署將獎勵金轉向增加稽查單位人手及設備,並提供適當獎金予稽查單位,
增加積效.